(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副教授)
摘要 寻求人大监督权运作的最佳模式,旨在为人大监督行动提供一个基本的最优决策框架。人大监督权运作最佳模式的评判标准,包含价值正当性、规则合法性和功能有效性三项内容。在价值正当性上,围绕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最高价值目标,根据中国民主的人民性和全过程两大特性,采取具体可行的行动方案。在规则合法性上,人大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监督,具体通过扎根人大监督“事务本质”的法解释方法吸纳新型监督方式,同时对法定程序进行纵向细化和横向衔接。在功能有效性上,基于人大监督效益最大化的期盼,依次通过监督能力与监督职权相匹配原理、成本收益分析,着力进行人大监督运作中的权限再配置和程序再设计。
关键词 人大监督 最佳模式 全过程人民民主 成本收益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