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清值:人大监督权运作的最佳模式:评判标准与行动展开丨2024(3)

发布时间:2024-05-31浏览次数:10

(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副教授

摘要 寻求人大监督权运作的最佳模式,旨在为人大监督行动提供一个基本的最优决策框架。人大监督权运作最佳模式的评判标准,包含价值正当性、规则合法性和功能有效性三项内容。在价值正当性上,围绕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最高价值目标,根据中国民主的人民性和全过程两大特性,采取具体可行的行动方案。在规则合法性上,人大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监督,具体通过扎根人大监督“事务本质”的法解释方法吸纳新型监督方式,同时对法定程序进行纵向细化和横向衔接。在功能有效性上,基于人大监督效益最大化的期盼,依次通过监督能力与监督职权相匹配原理、成本收益分析,着力进行人大监督运作中的权限再配置和程序再设计。

关键词 人大监督  最佳模式  全过程人民民主  成本收益分析

【全文链接】清值:人大监督权运作的最佳模式:评判标准与行动展开丨2024(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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