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宇:《民法典》中共同担保人分担责任之规范体系丨2024(4)

发布时间:2024-07-27浏览次数:10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

摘要 关于共同担保人的内部责任分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规范基础有二:一为连带债务人、责任人之间的追偿权;二为代位。如同其他标的可分的债务一般,共同担保或为按份,或为连带,所谓不真正连带共同担保并无存在空间。即便承认不真正连带债务概念成立,共同担保亦不符其定义,况且不真正连带债务人之间也有追偿权。连带债务由法律规定,包含未用连带字样而所定内容符合连带债务定义之规定。我国法对共同担保以连带性为默认规则,符合法律对连带债务及责任的界定。共同担保人据此互有追偿权。代位与追偿权彼此独立,但相互配合。对司法解释相关规定应作与民法典协调一致的再解释。

关键词 民法典  共同担保  追偿权  代位

【全文链接】李宇:《民法典》中共同担保人分担责任之规范体系丨2024(4).pdf

法商研究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