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宗辉:论标准必要专利纠纷反禁诉令的适用丨2025(3)

发布时间:2025-05-31浏览次数:1384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教授

摘要  我国法院在标准必要专利纠纷中签发的首份反禁诉令引发了广泛关注。反禁诉令的适用以禁诉令的申请或签发为前提。在标准必要专利纠纷中,禁诉令具有“双刃”效应。德国和法国法院因强调禁诉令剥夺当事人基本权利和损害国家司法主权等的当然违法性而倾向于绝对签发反禁诉令,英国和美国法院在签发反禁诉令时则主要考虑外国法院诉讼是否属于“无理或压迫性的”以及是否造成实质损害和违反衡平原则。我国法院在标准必要专利纠纷中审查反禁诉令申请时应当考量反禁诉令对国家参与国际科技产业竞争、当事人权益、各国司法和国际礼让的影响,以及当事人在诉讼和许可谈判中的相关行为。为从根本上解决标准必要专利在全球公平、合理、无歧视许可方面的法律困境和诉讼分歧,还需要通过发挥标准化组织的能动作用、促进标准必要专利全球许可费率的仲裁调解以及加强对专利主张实体恶意诉讼的法律规制,形成反禁诉令适用的协同治理机制。

关键词  标准必要专利纠纷  反禁诉令  禁诉令  协同机制

【全文链接】李宗辉:论标准必要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