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型期青年刑法学者的刑法观”笔谈——纪念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实施20周年

发布时间:2017-11-24浏览次数:750

2017年第6期

【编者按】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将罪刑法定规定为刑法的基本原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刑事立法与法治发展过程中的历史性事件,对我国刑法学人的法律思维方式与刑法知识体系的转型产生了重大影响。青年刑法学者,既是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实施20年来刑法知识体系转型的重要见证人,又是刑法学新知识、新观念、新立场和新方法的继承者和开拓者,已逐步成为我国刑法学界的一支生力军,并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虽然青年刑法学者在很多学术观点的提出与论证上还不太成熟,但是本着关怀、扶持青年刑法学者健康成长的目的,本刊以“转型期青年刑法学者的刑法观”为主题组织笔谈,期望对促进我国刑法学研究的繁荣有所裨益。


序号

文章标题

作者

1

“70后”刑法学人的自觉与自省

付立庆

2

青年刑法学者要有跟上时代步伐的激情和责任——20年来网络犯罪理论研究反思

于志刚

3

刑法学变革的逻辑:教义法学与政法法学的较量 

刘艳红

4

转型中的刑法教义学

劳东燕

5

学术开放与刑法教义学

车  浩

6

象征性刑法及其规避

程  红

7

我国刑法立法模式反思

童德华

法商研究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