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法治经济与法治社会研究中心教授)
摘要 科研管理部门对财政拨款的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的管理,过于注重经费的财政属性,忽视了科研经费的社会属性及科研人员的科研经费使用权利。近年来科研政策改革仍受制于行政(权力)管制思维,致使科研经费的规范使用仍面临诸多困境。从科研经费的管制模式向法律治理模式转变,关键在于改变国家权力与科研权利失衡的状态,以科研权利为导向重塑权力机关与科研人员的法律关系。科研权利是一种特殊的自由权,并具有主观权利与客观权利的双重属性。科研经费的法律治理路径,应围绕科研人员劳务报酬权、经费使用自主权以及获得奖励的权利进行制度建构。
关键词 财政拨款 纵向项目经费 法律治理 科研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