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卓越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
摘要 我国民事诉讼理论的形成具有多源性,且因为缺失基础性原理的指引和规整,存在着彼此冲突和矛盾的情形,无法为我国民事诉讼法的发展提供理论支持,反而在较大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我国民事诉讼法的发展。要改变这一现状,就需要强化民事诉讼理论的体系化建构,以提升和完善我国民事诉讼理论的统合性。在理论体系的建构过程中,我们需要注意正确处理本体结构与外来理论植入的关系,正确对待民事诉讼理论的本土化或特色化。通过长期的实践活动,科学把握民事诉讼在我国的运行规律,逐步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民事诉讼理论体系。
关键词 民事诉讼法治 民事诉讼理论体系 大陆法系民事诉讼理论 英美法系民事诉讼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