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第3期
【编者按】民法典在国家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仅次于宪法,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市民生活的基本行为准则,法官裁判民商事案件的基本依据。可以这样理解,民法典好比“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市场经济之下保护公民权利的宣言书。在本次民法典编纂过程中,各个分编审议均呈现出与时俱进的特点,这一点在合同分编中体现尤为明显。鉴此,我刊编辑部也约请我国部分知名学者就合同编草案的相关问题展开笔谈,期望对我国合同法律制度的完善有所助益。
序号 | 文章标题 | 作者 | 页码 |
1 | 情事变更制度若干问题探讨——兼评《民法典合同编(草案)》(二审稿)第323条 | 王利明 | 3 |
2 | 非常态缔约规则:现行法检讨与民法典回应 | 徐涤宇 | 11 |
3 | 合同涉他效力的逻辑基础和模式选择——兼评《民法典合同编(草案)》(二审稿)相关规定 | 薛军 | 22 |
4 | 连带债务涉他效力规则的源流与立法选择 | 周江洪 | 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