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江:民法典继承编遗嘱形式要件效力解释论丨2020(6)

发布时间:2020-11-18浏览次数:248

(温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遗嘱制度具有鲜明亮点,并为不符合法定形式要件要求的遗嘱效力判定预留了解释空间。通过体系解释,从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出发,遗嘱意思表示自作出时成立,在遗嘱人死亡时生效,遗嘱行为得以成立,产生约束力,并为继承权提供了权利基础;当继承人接受继承时,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遗嘱发生强制执行力,产生遗产物权变动的效力;不符合要求的,仅当继承人同意遗嘱内容时,方可发生该效力。由此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框架内实现遗嘱人意思表示自由、遗嘱形式要件缓和的解释目标,并有效化解物权变动规则与遗嘱继承规则的内在体系冲突。

关键词  民法典   遗嘱   形式要件   意思表示   继承权

【全文链接】任江:民法典继承编遗嘱形式要件效力解释论丨2020(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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