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秀清:中国私立法政学校之嚆矢——浙江私立法政学校创建考论丨2021(1)

发布时间:2021-01-12浏览次数:177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教授

摘要  在清末改革的背景下,法政人才“需才孔多”,包括陈敬第、沈钧儒、阮性存、许壬等在内的20位浙籍士绅,发起呈请浙江巡抚增韫代奏《请求变通部章准予私立学堂专习法政》的奏折。宣统二年(1910)四月二十六日《学部奏议复浙抚奏变通部章准予私立学堂专习法政折》发布,“癸卯学制”所规定的“私学堂禁专习政治法律”终被废止。浙江私立法政学校据此于宣统二年(1910)八月初一日在杭州正式开学。尽管宁波法政学堂在1905年秋就已成立,绍兴法政学堂及贵州、湖南等省私立法政学校于1909年也已创建,但无可否认,浙江私立法政学校才是名正言顺的“第一所”,乃中国私立法政学校之嚆矢。浙江私立法政学校对近代浙江社会文化及清末民初全国法政教育的影响,值得进一步的总结和研究。

关键词  浙江私立法政学校   清末改革   “癸卯学制”   近代法政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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