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莉: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创新价值与法学“三大体系”建设丨2021(2)

发布时间:2021-03-17浏览次数:110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摘要  习近平法治思想具有人民性和科学性有机统一、普遍性和特殊性有机统一、守正性和创新性有机统一等鲜亮的理论特色,是法治中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系统阐发。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体系和创新价值,既是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的内在要求,也是推进中国法学全面现代化的实践要旨。习近平法治思想系统回答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的价值论、认识论、方法论等重大问题。在新时代推进法学“三大体系”建设,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统筹法学学科体系的整体设计、提升法学理论研究的自主性、增强法学话语体系的感召力,构建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新法学。

关键词  习近平法治思想   依法治国   “三大体系”   新法学

【全文链接】姚莉: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创新价值与法学“三大体系”建设丨202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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