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明斌:悬赏广告“合同说”之再构成——以《民法典》总分则的协调适用为中心丨2021(3)

发布时间:2021-05-24浏览次数:143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副教授

摘要  以法律行为制度为焦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悬赏广告的规范适用既涉及合同编的局部衔接,也涉及总分则的协调与整合。悬赏广告意思表示在相对人、标的、发出、失效等方面有其特殊性。“合同说”之下,只要相应的承诺构造不固守“意思实现说”的逻辑,仍可实现对完成行为时不知悬赏者的保护;相比“单方行为说”,还能更妥当地处理非完全行为能力人的利益保护问题。从总分则体系协调的角度观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采“合同说”是妥当的,其原理构成则宜采“意思行为说”,区分“完成特定行为”和“承诺意思表示”两个环节,悬赏广告意思表示属于附生效条件的要约。

关键词  悬赏广告   法律行为   意思表示   要约承诺   单方行为   

【全文链接】姚明斌:悬赏广告“合同说”之再构成——以《民法典》总分则的协调适用为中心丨202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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