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錞:失信联合惩戒制度的法治困境及出路——基于对41份中央级失信惩戒备忘录的分析丨2021(5)

发布时间:2021-09-20浏览次数:43

(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研究员、北京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

摘要  通过考察41份中央级失信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所包含的受惩戒主体、受惩戒行为和惩戒措施,可以发现失信惩戒制度面临合法性困境,但主要问题并非缺乏法律依据、“德法混同”、违反比例原则或不当联结禁止原则,而是在形式合法性层面,违法建立双惩制、以行政权力为民事违约兜底和增设行政许可;在整体正当性层面,冲击法人独立人格、突破公法与私法之区隔、削弱行政裁量的法律约束;在实质合理性层面,违背平等原则和禁止重复评价原则。备忘录表现出“失信”与“违法”、“惩戒”与“执法”高度重合,失信惩戒制度本质上是一种法律实施的强化机制,其合法性困境源于强化机制背离强化对象,亟须有针对性地予以纠偏。

关键词  社会信用   失信联合惩戒   形式合法性   整体正当性   实质合理性     

【全文链接】彭錞:失信联合惩戒制度的法治困境及出路——基于对41份中央级失信惩戒备忘录的分析丨202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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