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磊:法教义学在中国:历程、疑问与反思丨2024(4)

发布时间:2024-07-27浏览次数:261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

摘要 法教义学在中国具有独特的发展历程,在继受过程中也产生了诸多中国式疑问。在中国,法教义学起步于“局外人”批判,成型于与社科法学的论战,并因多种关联性研究的兴起而壮大。围绕法教义学形成的“中国之问”主要包括性质之问、功用之问和普遍性之问。这些疑问的产生或者是源于“跨语际实践”中的中国式联想,或者是因为过于轻视法教义学的功效或忽视其功效的限度,或者是出于对学术自主性与开放性之关系的误解。目前对法教义学的定位也存在片面理解或者误区。在澄清这些疑问的同时必须指出,中国的法教义学研究与司法实践之间仍比较疏离,研究的成熟度在各法律领域的差异较为明显,法教义学概念构造和知识体系化的自主能力尚有不足。这些问题都需要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逐步予以解决。

关键词 法教义学  社科法学  法的安定性  法学研究范式

【全文链接】雷磊:法教义学在中国:历程、疑问与反思丨2024(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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