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汇:论《反不正当竞争法》对未注册商标的保护——兼论《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商标法》的体系协调丨2024(5)

发布时间:2024-09-25浏览次数:269

(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教授

摘要 对未注册商标进行保护不仅必要而且具有可行性。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条和第6条尚因制度缺陷无法为未注册商标提供有效保护,但是通过革新一般条款的适用理念,科学重构“不正当竞争”概念,采用“不正当竞争界定+重点示例”的开放立法,可以增强反不正当竞争法对未注册商标保护的制度涵摄。同时前置性地在商标法中植入未注册商标系当事人财产的观念,强化对抢注行为的规制,可以增强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对未注册商标所有人进行损害赔偿救济的力度,从而提高抢注违法成本,形成对其打击和预防的双重治理效果。结合商标法注册取得制度,合理划定反不正当竞争保护的逻辑边界,在科学化解未注册商标保护与注册效力规则冲突的同时,给予前者以合比例的救济与尊重,从而实现对未注册商标保护的必要性与合理性、全面性与谦抑性、前瞻性与针对性的有机统一。

关键词 反不正当竞争法 商标法 未注册商标 体系协调 制度重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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