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保振:央地互动视角下我国数字经济立法之优化丨2025(4)

发布时间:2026-01-14浏览次数:2156

山东大学法学院副研究员

摘要  高水平立法是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制度保障。中央立法与地方立法的有效互动作为数字经济立法的内在逻辑,具有充分的理论基础和规范依据,是优化我国数字经济立法的突破口和着力点。当下我国数字经济立法中的央地互动既面临传统央地立法难题所呈现出的“新样态”,又面临数字经济领域立法特有的“新难题”。固守技术主义下央地关系分析的“集权-分权”逻辑,忽视治理主义下地方立法的实践性权威,是影响数字经济立法央地有效互动的重要原因。为全面优化我国数字经济立法,应在革新央地互动理念的基础上,着重完善央地互动关系:一是通过“事权区分化”界分央地立法权属;二是借助“政策法律化”畅通央地互动渠道;三是经由“立法协同化”拓展央地互动形式。

关键词  数字经济立法  央地互动  地方立法  促进型立法

【全文链接】宋保振:央地互动视角下我国数字经济立法之优化丨2025(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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