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小建:行政监督的功能定位及体系完善丨2025(5)

发布时间:2026-01-14浏览次数:2028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

摘要  全面依法正确履行政府职能的时代要求,呼唤一种体现行政特点和满足实践需求的监督机制。由于外部监督无法深入行政过程,难以全面理解行政的复杂性、专业性和各种政策考量,单纯依赖外部监督的思路,已暴露出诸多局限。行政监督是政府系统内部基于层级领导关系设置的针对下级政府和所属部门的监督,包括行政复议、备案审查、行政执法监督、政府督查等方式。行政监督贯穿于行政全过程,是一种常规化、持续性的自我审视和动态化控制机制。行政监督以提高行政效能为指向,在监督的全面性、深入性、专业性等方面更契合行政实体特点和治理实践需要,同时以监督来促进对行政活动的统筹和协调,旨在利用其功能优势在政府系统内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完善行政监督体系,是发挥其优势的关键。可从行政监督自身体系建设、政府系统内行政监督与其他内部监督机制的衔接配合、行政监督与外部监督的衔接配合三个方面展开。

关键词  行政监督  内部监督  党和国家  监督体系  行政复议  行政执法监督

【全文链接】秦小建:行政监督的功能定位及体系完善丨202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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