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骏庚:近代中国财产权概念的生成与财产观的转型丨2026(1)

发布时间:2026-02-11浏览次数:2490

华东政法大学涉外法治研究院讲师

摘要  中国语境下的财产权概念最初形成于近代西法东渐的过程中。清代法律主要运用“业”等本土概念指称财产。“业”不仅包含对土地等财产的使用、收益等意涵,而且承载着一套民众应该在“业”之上安分守己、以社会秩序为基础的财产观。晚清时期,经由丁韪良、毕利干等在华外国人的翻译,财产权概念开始输入中国。甲午战争以后,随着留日学生群体对日本法学知识的译介,财产权概念的表达与内涵逐步定型。在此过程中生成的财产权概念,既引入了新的以个人权利为基础的财产观,又在建构现代民族国家、维护国家主权的语境下,部分继承了传统财产观蕴含的整体主义取向。财产权概念在生成之初即具备的上述两个面相,为理解财产权的本土逻辑提供了基本线索。

关键词  财产权  业  财产观  概念史

【全文链接】近代中国财产权概念的生成与财产观的转型 - 中国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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