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摘要 就法院应如何解释外国法,最高人民法院于2015年和2020年先后发布两份司法文件,确立了两套解释方法。前者强调适用国际公认的价值理念和法律原则解释外国法,但可能导致过度解释;后者虽然更能准确确定外国法内容,但受制于外国法解释规则的复杂性和法官司法认知的局限性,可能陷入解释不能的困境。存在理论分歧的两套解释方法并存不利于统一司法实践。为实现准确适用外国法的目标,可将外国法解释方法嵌入外国法查明程序之中,在次优状态下实现对外国法内容的合理确认。这一替代方案兼具理论自洽性与实践可行性,有助于平衡程序效率与实体正义,契合中国涉外法治需求。
关键词 外国法解释 解释方法 外国法查明 次优理论 替代方案
编 辑 | 万 炼
审 核 | 王虹霞
终 审 | 何 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