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教授)
摘要 《著作权法》第10条第1款中的权利类型兜底条款,其功能并非授权法官在个案中创设新型权利,而是确认“无名权利”的法律依据。权利类型兜底条款与绝对权法定原则紧密耦合,兼具“分权”与“限权”的法律功能。具而言之,在司法适用中,该条款可以发挥正面确认与反面排除的双重功能。所谓正面确认功能,是指授权司法机关在个案中确认那些已分散规定在《著作权法》第10条以外的具体条文和我国加入的国际公约中的“无名权利”;反面排除功能,是指排除司法机关在个案中创设新型权利以及适用《著作权法》保护各种新型利益的可能性。如此,既能实现立法权与司法权的有效配置,又能兼顾法律实施的稳定性与灵活性。
关键词 著作权法 其他权利 兜底条款 绝对权法定原则
编 辑 | 万 炼
审 核 | 王虹霞
终 审 | 何 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