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财经大学人权研究院、法治与经济发展研究所教授)
摘要 作为法的一般理论的雏形,汉语实践法学采用绝对方法和在唯物史观指引下的本质主义方法构筑自己的范畴体系。法权概念的对应实体,是进入以宪法为基础的当代中国法律体系中的各种“权”。以法权为核心的7个基本范畴构成实践法学话语体系的基础。实践法学适应了当代中国对现代化的和本土的一般理论的需要,具有充分的正当性和明显的比较优势。
关键词 实践法学 权 法权 权利 权力
【全文链接】童之伟:从尊重传统到反映当代法律实践——续论以法权为核心的实践法学话语体系丨2023(3).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