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明涛:论宪法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效力与适用丨2018(6)

发布时间:2018-11-20浏览次数:239

武汉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摘要    在近年来香港特别行政区政治经济情势变迁的背景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是否适用的问题重新引起各界关注。从纯粹的法律角度讲,除“一国两制”条款外,现行宪法是否以及如何在香港特别行政区适用,尚无定论。全国人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合宪性早已作出完全、终局的判断,有关宪法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是否适用的讨论必须以此为前提。现有的“基本法律说”“宪法特别法说”“一国原则说”等理论在解决宪法具体条文适用问题上均存不足。“基本法的自足性”理论有利于基本法的全面实施,符合全国人大的合宪性判断,也能更合理地解释现行宪法与基本法的关系,是对宪法在香港特别行政区适用问题的妥当回应

关键词    “一国两制”    宪法适用    基本法    合宪性

【全文链接】黄明涛:论宪法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效力与适用丨2018(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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