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宪权: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司法解释的法理解读丨2020(1)

发布时间:2020-01-10浏览次数:344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摘要  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的司法解释规定了兜底条款的适用情形,总体上贯彻了同质性解释原则,但其中对刑法条文“兜底的兜底”条款设置不妥当。前置性法律、法规没有纳入规范的行为的刑事认定需要谨慎,部分操纵行为理应纳入法律规制范围。司法解释中的情节标准设置采用了不同类型的评价要素,属于混合认定模式。司法解释对违法所得的计算规定得过于笼统,缺乏明确的计算方式。司法实务中对于违法所得的计算存在诸多困难,需要通过以被滥用优势的价值转化衡量为基本原则,并允许以反证的方式来实现违法所得的计算公正。

关键词  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   操纵市场行为   司法解释   兜底条款   违法所得

【全文链接】刘宪权: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司法解释的法理解读丨202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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