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湘廉 :限制加重原则之反思与并科原则之提倡丨2022(3)

发布时间:2022-05-21浏览次数:10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西南政法大学量刑研究中心研究员

摘要  限制加重原则因存在违背刑法基本原则、缺乏科学适用标准、不利于刑罚目的实现等固有缺陷而受到理论界的广泛质疑。虽然经过两次以修正案的方式对其进行“打补丁”式的修正,但是仍没有消除其在“总和刑”和“最高刑”限制上存在的逻辑悖论,甚至带来刑期适用不均衡、部分犯罪被虚化、“犯罪有奖”等问题。基于并科原则在体现量刑公平正义、实现刑罚目的和发挥刑罚功能等方面的合理性,应当在立法上以并科原则取代限制加重原则,以便从根本上解决数罪并罚制度的并罚原则问题。至于并科原则可能带来“刑期过长”等问题,可通过刑罚执行中减刑、假释等制度的适用及其规则的调整予以消解。

关键词  数罪并罚   限制加重原则   并科原则   量刑规范化   新罪   漏罪 

【全文链接】刘湘廉 :限制加重原则之反思与并科原则之提倡丨202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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