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骐:在技术理性与法治之间——交错时空中的人文主义法学立场丨2023(6)

发布时间:2023-11-25浏览次数:12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摘要 现代性既是我们正在从事的现代作业和任务,也是我们解决所面临挑战的方法。根据存在论哲学,人的存在是生成性的存在,人是创造存在的生命,是众多鲜活的不仅有理性而且有感性、心性与灵性的个体生命。包括法治在内的诸种现代性价值,对我们处理人与大数据、互联网和人工智能的关系意义重大。法学的科学性与人文性共同构成法学的品格和人文主义法学立场。大数据、互联网和人工智能等的实质是技术理性,它们的发展对人类的生活和法律产生了多方面巨大的影响和冲击。我们可以从5个方面把包括人格自由与尊严、正义、民主、责任和包容等现代性价值及其延伸要求通过法律注入规制大数据、互联网和人工智能的实践中。

关键词 技术理性  人工智能  现代性  人文主义法学  法治

【全文链接】张骐:在技术理性与法治之间——交错时空中的人文主义法学立场丨2023(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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