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佳:论宅基地制度改革的出路:从个体化利用到集体化利用丨2024(6)

发布时间:2024-11-30浏览次数:535

安徽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摘要 宅基地制度改革以农民个体化利用作为盘活宅基地的路径,遭遇了宅基地使用权身份性限制的法律瓶颈。但宅基地使用权的身份性是宅基地承载集体土地政治、保障、治理功能的抓手,为实现土地财产价值而摒除或变相摒除宅基地使用权身份性的方案均不具有可行性。在深化宅基地制度改革的进程中,应秉持“更加注重系统集成”的改革方法,转换以宅基地使用权变革实现土地财产价值的思路,由宅基地上的另一种权利即集体土地所有权实现土地财产价值,具体路径为由宅基地的个体化利用转向集体化利用。相较于个体化利用,集体化利用可全面实现政治、保障、治理等其他土地功能。在规范协同上,完善农民个体的宅基地使用权到期规则是实现集体化利用的关键。

关键词 宅基地使用权身份性  宅基地“三权分置”  宅基地个体化利用  宅基地集体化利用

【全文链接】尤佳:论宅基地制度改革的出路:从个体化利用到集体化利用丨2024(6)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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