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学法学院教授)
摘要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是当前地方制度竞争的核心命题。地方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有嵌入型与融合型两种路径。嵌入型路径依赖政策单向驱动,虽然短期高效但是易导致法律工具化,侵蚀法律系统自主性、造成地方保护主义和市场主体的不认同,长期制度成本递增。相比之下,融合型路径强调法律系统与经济系统的结构耦合,通过构建立法创新、政府治理、司法保障和精准普法的完整链条,全面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整体效能。从嵌入型路径到融合型路径的转型具有正当性。未来,地方应以市场主体的安全、平等、诚信、效率的价值需求序列为导向,推进法治建设与营商环境的深度融合,确保制度供给精准匹配市场主体的实质法治需求。
关键词 制度竞争 法治化营商环境 嵌入型路径 融合型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