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摘要 为充分保护个人信息安全,企业利用隐私政策的方式告知用户网站如何收集、处理个人信息,是否分享给第三方等内容,进而由用户选择是否继续从事网络行为。然而,由于企业隐私政策标识不明显、条款晦涩难懂,用户很少阅读;有时甚至存在欺诈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导致其并未发挥应有作用。企业隐私政策是贯彻告知与选择机制的重要措施,兼具合同与规制工具特性。一方面,企业要发挥自我规制的功能,通过企业商业实践,不断完善隐私政策的实现机制,进而切实提升个人信息保护的水准;另一方面,政府须加强对企业隐私政策的规制,确保其具有可执行性。政府、企业和行业组织的合作规制将能更加充分地保障个人信息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立法应在合作规制上加大力度,并在学理上进一步加强体系化的思考,使各方主体真正发挥作用。
关键词 个人信息 隐私政策 告知与选择 合作规制
【全文链接】高秦伟:个人信息保护中的企业隐私政策及政府规制丨2019(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