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林业大学副教授)
摘要 因国际海运碳排放源的不确定性以及船舶碳排放大多在公海,国际海运碳减排责任分配不应采取单一分配方法。国际海运碳排放责任分配应保持共同但有区别责任与无差别原则的协调,以国际合作原则指引下的利益攸关者规则分配国际海运碳减排责任。这样分配的国际海运碳减排责任的本质是国际合作责任;共同但有区别责任是发达国家为了履行国际合作责任而帮助发展中国家在海运碳减排中更好地履行碳排放责任,而非由发达国家履行更多的碳减排责任。利益攸关者规则源于“受益者补偿”而非“污染者付费”。以利益攸关者规则分配的国际海运碳减排责任不只考虑通过船舶分配国际海运碳减排责任,还考虑贸易的关联因素,将双边贸易国直接关联的海运碳排放主体和相关受益者全部纳入。以利益攸关者分配的国际海运碳减排责任的实现不仅需要碳市场机制,也需要非市场方法的支持。非市场方法对国际海运碳减排市场机制的完善和补充功能应主要通过构建国际海运碳减排补偿机制、建立针对发展中国家的补偿基金等途径实现。
关键词 国际海运碳减排 共同但有区别责任 非市场方法 碳市场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