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政法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副教授)
摘要 实质论据是一种依托内在理由的说服力来补强论证的论据形式,是一些能够影响司法裁判过程、具有“弱规范效力”的论据类型,可以作为裁判理由或裁判依据。基于类型化方法,实质论据可类分为目的型论据、价值型论据、法理型论据与经验型论据。在方法论意义上,实质论据具有辅助事实认定、引导法律解释、填补法律漏洞以及强化司法论证等功能。在当前司法实践中,实质论据的概念式运用呈现出用而不释的样态,主观性解释滋生用而不当的问题,简单化论证导致个案融入度的不足。作为一种论据类型,实质论据的司法运用可遵循一般性的方法论路径,即明确前提要求,考量相关影响因素,并借助法律方法提供的操作准则和技术进路,寻求不同论据之间的相互支撑与融贯,继而达成论证目标。
关键词 实质论据 裁判理由 裁判依据 司法论证 法律方法论